)
来源:百度新闻
以法官视角说说案例中的法理人情
抽丝剥茧
梳理案件脉络
【资料图】
层层解析
理清法律权责
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FM96.3吉林教育广播联合打造的普法直播节目《以案说法》于每周二、周四7点30分到8点,在FM96.3播出,法官做客直播间,为您以案说法。
本期主题
校园霸凌:未成年人犯的聚众斗殴罪案例
主讲人: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三级法官 邵冰
精彩片段采撷:
主持人:未成年人的三观往往都尚未成型,需要家长的监护和学校老师的规范引导,那么,如果孩子出现了不良行为,我们应当如何进行干预呢?
邵 冰:首先,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。毕竟我们常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。但是,现实生活中其实也会出现,往往没有对孩子担负起教育教养责任的家长,这个时候,公安机关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制止,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。比如,法院会制发家庭教育令来提醒家长履行自己教养孩子的责任。同时,就像我在提出问题时谈到的,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也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,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,学校、教师应当加强管理教育,不得歧视这些孩子,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分或者采取以下管理教育措施:
(1)予以训导
(2)要求其遵守特定行为规范
(3)要求其参加特定专题教育
(4)要求其参加校内服务活动
(5)要求其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
(6)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
一般来说,上述方法就是我们常用的干预不良行为的几种常见方式。
更多精彩内容请听以下完整音频——
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
重点回顾
☛朋友圈里晒聚餐 暴露行踪被抓获☛省法院机关举行新发展党员入党宣誓仪式☛带着感情、责任、方法办案☛ 省法院机关举办“让音乐彰显文化力量 用歌声唱响爱党之情”庆“七·一”主题音乐会
原标题:《以案说法丨校园霸凌:未成年人犯的聚众斗殴罪案例》
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