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湖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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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报讯(记者方琳、通讯员巩平)6月13日,省招办发布《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》,在国家核定的定向培养高校2023年高职(专科)层次招生计划内,今年我省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1880人(含女军士42人)。
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,应当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上考试,未婚,年龄不超过20周岁(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,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,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。
定向培养军士招生,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,执行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政策。须通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。
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,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。前2.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,招收部队应当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;后0.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,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,由招收部队负责。
提醒报考者注意,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后,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应当指导定向培养高校,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身体复查;不符合条件的,取消定向培养资格,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。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,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,由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。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、考试不合格,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,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,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,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。
具体招生办法、联合培养、入伍办理、任命和待遇等相关事宜详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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